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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,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,施工質量控制和質量檢驗體系。在灌漿之前,應有一份施工設計或施工技術計劃,應進行審查和批準。
2)在進行灌漿施工之前,應準備好攪拌設備,灌漿設備,模板和維護項目。
3)除現行**標準《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》 GB50204的有關規定外,模板支座還應滿足以下要求:
4)二次注漿時,模板與設備底座之間的水平距離應控制在100mm左右;模板頂部的高度下方低于設備底座的上表面50mm;
5)重建和加固混凝土結構時,應為模板裝配足夠的注漿孔和通風孔。注漿孔的間隔不小于50mm,間距不大于1000mm。注漿孔和通風孔的高度應比孔的高度高50毫米。
2.混合
1)混合水泥基灌漿材料時,根據產品所需的用水量加水。
2)水泥基灌漿材料應進行機械混合。混合時,建議添加2/3的水并混合3分鐘,然后添加剩余的水并混合直至均勻。如果制造商對產品有特定的混合要求,則應根據其要求進行混合。
3)攪拌部位應靠近灌漿部位。
3.地腳螺栓的注漿
1)地腳螺栓的施工過程應符合附錄B的要求。
2)將地腳螺栓成孔時,螺栓孔的水平偏差應不大于5mm,垂直偏差應不大于5°。螺栓孔壁應粗糙,孔應清潔干凈,不得有浮灰,油等雜質,浸入水中8-12h后才能進行灌漿,以除去孔中的水。當環境溫度低于5℃時,應采取預熱措施,溫度應保持在10℃以上。
3)灌漿前,應清除地腳螺栓表面的油污和鐵銹。
4)將混合的水泥基灌漿材料倒入螺栓孔中,并根據需要調整螺栓的位置。灌漿過程中可以振動,可將其**插入,灌漿后不得再次調節螺栓。
5)孔中灌漿層的上表面應比基礎混凝土表面低約50mm。
4.二次灌漿
1)二次灌漿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,選擇合適的灌漿方法。工藝流程應符合附錄C的要求。
2)灌漿前,應清理與灌漿材料接觸的設備底板和混凝土基礎表面,在灌漿前24h不得有松散的礫石,浮漿,浮灰,油漬,蠟等。并在灌漿1h前清除積水。
3)在第二次灌漿期間,應從相反進行灌漿,直到從另一側溢出為止,同時同時從相反側進行灌漿。灌漿開始后,必須連續進行灌漿,并應縮短灌漿時間。
4)當軌道基礎或注漿距離附近時,可根據實際工程情況分階段進行施工。
5)灌漿過程中的振動振動。必要時,可使用注漿增強劑(圖7.4.5)沿漿液流動方向的底部推動注漿材料,并且可以從注漿層的中上方進行推動。設備基礎灌漿后,建議灌漿后3-6h沿邊緣邊緣切成45°斜角